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湖南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结合《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方案》《湖南省人民防空建设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和我省人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法治湖南建设总体要求,围绕“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加快推进人防法治建设,努力实现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比较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法律法规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为湖南人防事业科学快速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目标:牢固树立融合发展、创新发展、共享发展理念,坚持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原则,大力推进人防建设管理社会化,进一步深化人防社会公共服务职能。
措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的范围,最大幅度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资质资格准入许可。对于由市县实施更方便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可以下放的,一律下放市县管理。精准赋予市州和省直管县部分省(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保证审批权和相应的监管责任同时下放、同时承接。
(2)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严格执行新设行政许可审查论证规定,及时将依法新增的行政许可项目及有关资料报本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备案审查。不得以备案、登记、注册、年检、认证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
(3)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化、编码化管理。梳理、编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健全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4)大力推行便民、高效、公开、规范的行政审批模式。推进政府服务、电子政务、政府信息公开一体化运行,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
(5)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测并向社会公开,积极做好与相关部门间的横向联通及下级人防部门的纵向贯通。
(6)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落实《关于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意见》,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全面公开,坚决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切断行政机关与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利益链。规范中介服务收费,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深入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实现“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7)全面深化权责清单工作。制定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办法,建立动态调整常态机制。梳理编制部门核心权力清单,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强化清单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8)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按照国家部署,推进负面清单制度,确保清单之外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
(9)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公布收费目录清单,不得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3.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10)完善行政组织制度。根据中央和省里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责任法定化。
(11)完善行政程序制度。根据新修订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部门行政程序,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方式、步骤和时限。
(12)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推进事权法治化、规范化。
4.加强市场监管
(13)维护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清理、废除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
(14)加强和创新市场监管。制定实施加强市场监管的有关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协同监管、综合监管机制,全面推进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
5.创新社会治理
(15)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组织做好省本级防空袭方案的修订,积极开展防空防灾综合演练,抓好战备应急值班。加强人防警报报知系统建设,保持警报音响覆盖率、鸣响率100%。进一步健全防空防灾减灾救灾制度机制,加强人防战备数据工程建设,积极推动战备数据容灾备份中心建设。按照“两强一优、五进四化”的要求,大力开展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和技能训练,提升全民防空防灾的意识和能力。
6.优化公共服务
(16)加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编制人防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
(17)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确需政府参与的,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目标: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使人防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促进人防科学、全面、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措施:
7.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
(18)完善法规规章起草机制。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规章草案,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
(19)及时协调解决立法争议。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
(20)定期开展立法后评估。对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法规规章,及时报请修改和废止。
(21)加强规章解释工作。对规章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以及规章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规章依据的,及时报请进行解释,保障规章正确实施。
8.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
(22)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政府立法。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加强促进人防改革发展等方面的立法。
9.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
(23)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加强立法协商。严格执行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
(24)加强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邀请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进行论证咨询。
(25)完善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制度。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起草法规规章草案要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设定的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10.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26)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三统一”等制度。规范性文件决不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决不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规范性文件未经过合法性审查,未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被确认违法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27)落实规范性文件申请审查制度。依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规范性文件违法申请审查的,审查结果应在30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因特殊原因经批准,最多延期15日。
(28)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将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11.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29)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落实《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制度,起草单位应当于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进行评估,需要继续执行的,重新公布。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一般每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通过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及其他媒体向社会公布。
(30)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目标: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决策质量显著提高,决策效率切实保证,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明显减少并得到及时纠正,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
措施:
12.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3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必须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进行。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相关程序制度的具体流程、操作标准和工作制度,提高程序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有效性,既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又保障行政决策的效率.
(32)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对涉及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要编制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凡是纳入目录的事项,应当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
13.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33)完善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
(34)建立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要依托政府网站,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做到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35)推行行政决策民意调查制度。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广泛集中民意、吸纳民智。
14.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
(36)注重专家咨询论证。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选择论证专家注重专业性、代表性、均衡性,支持其独立开展工作,逐步实行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
(37)落实并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落实中央有关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要求和我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要求,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并将评估结果作为重大决策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范不稳定因素。
15.加强合法性审查
(38)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认真执行《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或制发文件。
(39)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和《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设立法律顾问。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起草、论证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或者听取其法律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而未听取的事项,或者法律顾问认为不合法不合规的事项,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定。
16.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40)重大行政决策实行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办公会议或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主要负责人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17.严格决策责任追究
(41)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及时调整、完善。
(42)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报请有关部门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目标: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人防建设管理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明显减少,对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措施:
18. 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
(43)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与要求,依法梳理和确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范围和权限,严格履行行政强制执行程序,探索建立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协作机制,提高行政强制执行效率。
19.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44)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贯彻执行《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在完善并严格执行湖南省人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等裁量权基准。
(45)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人防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
(46)落实行政执法程序制度。严格执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落实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证据、期限和决定等程序制度,提升人防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47)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人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收费和行政征收、征用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要由法规处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20.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48)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书原则上在网上公开,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
(49)提升行政执法的科技化水平。强化科技、装备在人防行政执法中的应用,探索运用现代通信、互联网新技术。
(50)坚持文明执法。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2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51)明确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执行《湖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厘清内设部门之间的执法职权,实现执法责任到岗到人,严格实行权责挂钩。
(5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按照《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要求,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监督的主体、内容、方式和程序。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53)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共享制度。在办理人防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合法性审查、案卷评查等过程中,发现重大违法情形,要及时通报监察部门。
(54)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对执法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责。
22.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55)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行《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证的一律调离执法岗位。
(56)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23.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57)支持依法公正执法。要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不得让行政执法人员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对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责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氛围。
(58)落实经费保障。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决不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决不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目标: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基本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健全,各方面监督形成合力,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责任人依法依纪受到严肃追究。
措施:
24.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59)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人防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起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有效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60)加强诚信建设。加快人防机关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25.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61)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在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办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62)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研究处理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人防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
(63)自觉接受政协监督。及时研究办理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健全知情明政机制,及时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
(64)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人防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重视法院、检察院的司法建议,认真研究改进措施,及时予以反馈。
26.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65)加强内部权力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27.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66)整合统一投诉举报平台。整合人防公共服务和投诉举报平台,探索建立统一的人防公共服务和投诉举报平台。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认真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并及时反馈。
(67)重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28.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68)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69)加强政府信息发布。重点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人防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各行政机关要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70)创新政务公开方式。严格执行我省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实施方案,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29.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71)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目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形成,人防行政机关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充分发挥,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大幅提升。
措施:
30.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72)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
(73)强化重点领域治理。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
3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74)完善行政复议办案机制。健全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完善与相关单位的互动沟通机制,督促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相关义务,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完善复议办案工作责任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
32.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
(75)健全行政调解制度。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中有关行政调解的制度规定,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充分发挥人防行政机关行政调解职能。
(76)健全行政裁决制度。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中有关行政裁决的制度规定,健全完善行政裁决程序,提高行政裁决能力,充分履行行政裁决的法定职责,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
33.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77)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落实《湖南省信访条例》,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加强初信初访办理,规范联合接访工作,完善群众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机制。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落实《湖南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健全完善复查复核机制,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制度。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目标: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
措施:
34.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78)强化用人法治导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79)严肃处理违法违纪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35.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80)完善并落实学法制度。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加强对初任公务员人防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
(81)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
36.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
(82)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
37.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83)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权益。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避免埋钉子、留尾巴,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
(8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38.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85)主动报告重大问题。办党组加强对人防法治建设的领导,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听取人防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86)及时部署年度重点工作。要结合人防部门实际,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87)加强法制力量建设。要落实国务院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使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价作用。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要加强市、县人防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着力解决执法机构和力量配备与人防执法任务要求严重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
39.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88)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人防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89)定期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每年2月底前及时向省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40.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90)强化考核评价。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并列为年度绩效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
(91)加强督促检查。办党组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41.加强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
(92)加强典型示范。积极开展人防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先进典型。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93)加强宣传引导。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任务措施分工安排》
序号 | 任务措施 | 分工安排 | 完成时间 |
1 | 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 法规处牵头,指通处、工程处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7年 |
2 | 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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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化、编码化管理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7年 |
4 | 大力推行便民、高效、公开、规范的行政审批模式 | 秘书处、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8年 |
5 | 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秘书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6年 |
6 | 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7年 |
7 | 全面深化权责清单工作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7年 |
8 | 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6年 |
9 | 完善行政组织制度 | 人事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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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 秘书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9年 |
11 | 维护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 | 秘书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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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加强和创新市场监管 | 秘书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7年 |
13 | 完善法规规章起草机制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7年 |
14 | 及时协调解决立法争议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6年 |
15 | 定期开展立法后评估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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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政府立法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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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适应改革需要完善政府立法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6年 |
18 | 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加强立法协商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6年 |
19 | 加强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6年 |
20 | 完善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制度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6年 |
21 | 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6年 |
22 | 落实规范性文件申请审查制度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6年 |
23 | 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6年 |
24 |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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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实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7年 |
26 |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 秘书处、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7年 |
27 | 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 | 秘书处、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6年 |
28 | 完善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 秘书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7年 |
29 | 建立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 | 秘书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8年 |
30 | 推行行政决策民意调查制度 | 秘书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7年 |
31 | 注重专家咨询论证 | 秘书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6年 |
32 | 落实并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 秘书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6年 |
33 | 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6年 |
34 | 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 | 秘书处、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7年 |
35 | 重大行政决策实行集体讨论决定 | 秘书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6年 |
36 | 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 | 秘书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7年 |
37 | 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 秘书处、纪检监察室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7年 |
38 |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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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7年 |
40 | 落实行政执法程序制度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8年 |
41 | 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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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6年 |
43 |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8年 |
44 | 提升行政执法的科技化水平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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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坚持文明执法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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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明确行政执法责任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7年 |
47 |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7年 |
48 | 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共享制度 | 秘书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7年 |
49 | 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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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6年 |
51 | 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 | 人事处、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7年 |
52 | 落实经费保障 | 财处务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7年 |
53 | 完善权力监督制度 | 纪检监察室、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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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加强诚信建设 | 秘书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7年 |
55 | 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 纪检监察室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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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 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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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自觉接受政协监督 | 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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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 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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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制度 | 纪检监察室、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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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加强政府内部权力制约 | 纪检监察室、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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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整合统一投诉举报平台 | 秘书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8年 |
62 | 重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 | 秘书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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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 秘书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8年 |
64 | 加强政府信息发布 | 秘书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7年 |
65 | 创新政务公开方式 | 秘书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8年 |
66 | 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 纪检监察室负责 | 2018年 |
67 |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 | 秘书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7年 |
68 | 完善行政复议制度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7年 |
69 | 完善行政复议办案机制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7年 |
70 | 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7年 |
71 | 健全行政调解制度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7年 |
72 | 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 秘书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7年 |
73 | 严肃处理违法违纪干部 | 纪检监察室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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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完善并落实学法制度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6年 |
75 | 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 | 法规处、人事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7年 |
76 | 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 | 人事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7年 |
77 | 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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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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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及时部署年度重点工作 | 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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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加强法制力量建设 | 人事处、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2017年 |
81 | 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 省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 | 2016年 |
82 | 定期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 法规处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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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加强典型示范 | 法规处负责 | 2016年下半年启动 |
84 | 加强宣传引导 | 法规处、秘书处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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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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