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级规定 1.什么是文明单位?
文明单位是综合性荣誉称号,这个荣誉称号的获得者必须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效果显著,工作实绩和经济、社会效益居本地区或同行业前列,能够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的单位。
2.省文明标兵单位条件有哪些?
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是综合性的荣誉称号,这些荣誉称号的获得者必须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结合、协调发展,工作实绩位于全省前列,能够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的单位。
3.文明创建工作纳入省直机关管理的单位,可以争创哪个层次的文明单位?
可以争创分三个级别、六个档次的文明单位:(1)省直级,分为湖南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和湖南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两个档次;(2)省级,分为湖南省文明单位和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两个档次;(3)国家级,分为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文明标兵单位两个档次。
全国文明单位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
湖南省和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每两年(双年)评选、表彰一次,并实行届期制动态管理,每届两年。被评选表彰后,可保持荣誉称号三届。三届之后,其荣誉称号自动消失,其荣誉奖牌可存放于本单位,并可直接申报下一届同一荣誉称号。
4.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有哪些基本原则?
文明创建工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以经济建设和业务工作为中心,以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型公民为根本任务,以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为重要载体,全面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开创富民强省新局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生活。
5.省直单位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有哪些基本内容?
省直机关各单位开展文明创建工作,要把加强文明建设与加强机关全面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使机关各项工作协同并进、相得益彰。概括起来,有如下一些基本工作内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和法治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和综合治理;加强文明创建基础建设。
6.文明单位“一票否决”问题有哪些?
(1)领导班子成员中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判刑的:
(2)经营管理不善,经济滑坡幅度较大的;
(3)进行非法经营活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偷税漏税,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
(4)干部职工传看黄色书籍或黄色音像制品、吸毒贩毒、聚众赌博、卖淫嫖娼等受到治安处罚,封建迷信活动严重,婚丧事大操大办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干部职工中有练习“法轮功”和参与其他邪教活动的;
(5)有计划外生育的;
(6)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7)环境污染卫生面貌差的;
(8)申报时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
二、省办近年来主要创建活动
1.每年将文明创建纳入省办重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2.每年开展了“全民阅读进机关”、“三湘读书月”、全员研读2本以上经典著作的读书学习活动;
3.不断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开展了“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党员和学习型党员领导干部”评选表彰活动;
4.不断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以支部为单位开设了道德讲堂,努力提高全员思想道德水平;
5.开展了“我是省级文明标兵单位一员,文明创建从我做起”和 “文明创建找茬、曝光”活动,常态地抓紧抓好全员文明养成;
6.同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道德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弘扬雷锋精神、当好雷锋传人”、“志愿服务”、“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文明节俭,建设资源节约型机关”等六大活动;
7.在职人员全部注册加入了志愿服务队伍,近2年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每年在6次以上,省办是湖南省志愿服务活动联合会会员单位;
8.深入开展了“机关支部联基层”“双联”帮扶、“送温暖献爱心”“在职党员进社区”和“一进二访”等活动
9.今年开展了“文明创建、从我做起”主题实践活动。
三、省办文明创建历程
省办2004年申报省直文明单位称号成功,之后逢届晋级,相继在2006、2008、2010年跨入省直文明标兵单位、省文明单位、省文明标兵单位行列。
四、省办近年来主要荣誉
1.全国人防工作先进单位;
2.全国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先进单位;
3.全国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先进单位;
4.全国人防工程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运用先进单位;
5.全国人防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
6.全国人防训练比武竞赛先进单位;
7.原广州军区人防工作先进集体;
8.省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
9.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单位”;
10.省基层党建示范点;
11.省书香机关;
12.省文明卫生单位;
13.省花园式单位;
14.省行政执法先进单位;
15.省老干工作先进集体。
五、文明创建常识
(一)四个文明
指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要求“四个文明”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二)文明创建工作的地位与意义
文明是指人类在征服自然的历史进程中积累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的总和,在单位的进步发展中处于总揽和引领地位。人防部门开展文明创建,是推动人防事业科学发展,提升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养成文明风尚,提高生活质量,建设和谐幸福美丽人防机关的总的工作抓手。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四)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与“四德”基本要求
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社会公德基本要求: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职业道德基本要求: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家庭美德基本要求: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个人品德基本要求:爱党爱国,勤奋自强、谦虚谨慎、正直善良、敢于担当。
(五)志愿服务要求
志愿服务必须是自愿和无偿的。省级文明以上单位在职人员必须100%进行注册,加入志愿服务队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6次以上志愿服务活动。
(六)文明服务公约
1.出入管理便捷。除依照法规需严格出入管理的单位,办事群众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做好相关登记后,应予放行,不得要求提供其他特殊证件或证明材料,不以其他理由拒绝放行。
2.内外环境整洁。开展综合整治,净化内外环境,单位院落、服务大厅、办公场所等区域整洁舒适,井然有序,无脏、乱、差问题。
3.工作纪律严明。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禁工作人员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脱岗,严禁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接访行为规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文明、热情接待来电来访,耐心、真心倾听群众诉求,无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
5.履职氛围清正。加强廉洁自律教育,落实《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做到秉公以、依法办事,无“吃拿卡要”、“收查扣罚”等滥用职权现象。
6.服务事项公开。贯彻《湖南省政务服务规定》,所有面向社会和个人的重要服务事项,均依法依规公开相关信息,不以任何理由不公开,不以任何形式假公开。
7.公务办理高效。凡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办理期限的事项,尽量压缩办理期限;没有规定办理期限的事项,公开承诺办理期限;可以当场办结的事项,当场予以办结。
8.待人处事诚信。牢固树立诚信意识,切实加强诚信建设,言必信、行必果,以诚信增强公信,以诚信增进互信,做诚实守信的楷模。
9.监督渠道畅通。公开投诉方式,设立有效举报电话、意见箱、网站等,做到专人受理、回应及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0.问责机制健全。健全问责机制,严格落实《关于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干部作风要求进行问责的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对违规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
(七)文明创建工作要求
全员参与,贵在养成,注重过程,常创常新。
(八)省办文明创建领导机构与工作机构
1.领导机构: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更名为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一直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办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处(委、室)、直属单位、老干支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2.工作机构:设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明办),由分管办领导兼任文明办主任,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秘书处长任副主任,机关工会主席、分管行政工作的秘书处副处长、宣传教育专干、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和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员为成员。办公地点设直属机关党委。
(九)文明、礼貌用语
您好!请进!您请坐!请喝茶!请稍候!别客气!对不起!请原谅!没关系!谢谢!很抱歉!不用谢!请问您办理什么业务?请出示您的证件!请稍等!请在这里签名(盖章)!再见!您走好!
(十)文明“十不”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乱贴乱画;不粗言秽语;
不损公肥私;不损坏公物;不虚假漂浮;不染黄赌毒;
不奢侈浪费;不信奉迷信邪教。
(十一)文明“十忌”
忌浓妆艳抹;忌奇装异服;忌冷漠无情;忌粗俗低级;
忌酗酒伤身;忌拖拉懒堕;忌简单粗暴;忌华而不实;
忌滥用职权;忌违章违规。
(十二)文明“十听”
刺耳的话,冷静地听; 奉承的话,警惕地听;
反对的话,分析地听; 批评的话,虚心地听;
正确的话,诚恳地听; 错误的话,参考地听;
长辈的话,尊重地听; 下属的话,耐心地听;
讥讽的话,克制地听; 组织的话,坚决地听。
(十三)文明交友“十择”
一择志同道合携手并进者;二择学有所长堪为师表者;
三择高风亮节作风正派者;四择患难与共同舟共济者;
五择光明磊落肝胆相照者;六择气度宽宏律己容人者;
七择百折不挠开拓进取者;八择珍重友情讲究信誉者;
九择谦虚谨慎知错能改者;十择忍辱负重不计名利者。
(十四)文明接待“五个一”
一张笑脸相迎;一张凳子请坐;一杯茶水暖心;
一个答复满意;一声祝福相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