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防办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430S00046/2017-21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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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17-03-14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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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湖南省人防办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73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公布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611日至2016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湖南省人防办秘书处联系(通信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一路491号,邮编:410006,电话:0731-88839956)。

  一、概述

  2016年,我办积极贯彻《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及《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201641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662号)要求,以转变行政职能、规范权力运行、提高服务质量为目的,以建立制度完备、公开公正、运转协调的运行机制为重点,着力强化组织领导、推进信息公开、优化政务服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政务公开机制进一步健全

  1.建强机构队伍。调整了省人防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党组书记、主任卜功富任组长,分管办领导邵桂初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办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领导全办的政务公开工作,研究部署重要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秘书处处长陈建辉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明确秘书处主任科员王波为政务公开联络员。

  2.细化工作方案。根据中办发〔20168号和湘政办函〔20166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研究并制定了《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拓展主动公开内容、推进电子政务服务、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行业督促指导”等任务为全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并对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及全省各级人防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3.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培训教育,严格执行《省人防办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制度》。7月份,分别举行了全省县(市、区)人防办主任培训班和全省市州人防办主任座谈会,就加强人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辅导授课、提出了具体要求;8月,又举办了全省人防行政执法培训专题班,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落实人防法规政策,重点对县级人防部门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稽查,对防空地下室建设和易地建设费征收情况进行检查,着重查处违规减、免、缓、降问题,分析原因,及时通报,督促当地党委、政府依法建设和依法管理。

  (二)推进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程序进一步规范

  1.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落实《省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省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省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省人防办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2.推进行政决策公开。严格执行《省人防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于人防政策调整、重点项目建设、规范性文件制定等重大问题,都经过调查研究、专家论证、意见征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民主决策程序。按照省政府要求,对近几年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广泛征求了省直有关单位和各市州人防部门的意见,并及时将清理结果和拟办建议呈报省政府办公厅。同时,在代拟并呈报《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军区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过程中,我办主动征求了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的意见与建议,并认真进行了梳理,对部分采纳或未采纳的建议都进行了说明。

  3.主动回应社会关切。6月,办党组书记、主任卜功富到省干部网络学院现场录制了《国家安全与人防建设》教学课件,作为人防知识课程供全省各级干部在线学习,点击率超过了20万次;10月,卜功富主任先后到省直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培训班、全省监所新录用人民警察岗前培训班作国防教育专题讲座,宣传防空防灾知识,解读人防有关政策法规。结合“5.12”“11.1”等防灾减灾宣传日节点,我办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人防法制宣传活动;推进人防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媒体,努力营造全社会了解人防、关心人防、支持人防的良好氛围。积极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和委员提案,并将建议办理的过程和结果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开。贯彻落实省政府有关政策精神,先后两次将人防易地建设费调标政策和新的收费标准及时告知全省各级人防部门,并在第一时间转发了湘发改价费〔2016405号文件,下发了《切实做好易地建设费降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人防部门严格执行到位,同时在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布。另外,还在网上发布了湖南省2016年下半年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信息价等。

  (三)优化政务服务,政务公开质量进一步提升

  1.加强网站建设。重视加强人防网站平台建设,不断完善网上服务大厅。落实《省人防办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省人防办公共信息网络发布保密管理规定》,严格上网信息审核把关,切实把好信息质量关、安全关。健全网站栏目设置,完善互动功能,按要求公开办事项目、办事指南。

  2.优化行政审批。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修订完善了权限内单独修建人防工程的立项审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备案实施程序及流程,并及时在网上进行了公布,为相关部门、从业单位等提供便利。年内,我办在单建式人防工程立项、可研、初步设计文件等方面共审批13项,人防监理资质变更审批20项、资质延续审批60项、资质升级审批3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办网站主动发布信息441条,其中:机构信息9条;工作动态388条;政务公开38条(通知公告22条、人事信息14条、年度工作报告1条、信息公共指南1条);政民互动1条;其他信息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没有收取费用。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度,我办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人防具有国防战备属性、接受军政双重领导、实行平战两种体制、涉及军地各个方面,部门的性质和职能都比较特殊,因而在政务公开方面有所局限:一是政务公开的范围有限,人防部门许多信息涉及保密不宜公开或不宜主动公开,比如人防工程、指挥通信建设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等;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有限,人防建设行政审批权限大部分已下放至市一级,仅保留的3项审批内容又涉及国家秘密,具体流程不宜网上办理和公开。

  今后,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实施办法》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指导,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严格落实好各项制度机制,确保政务公开的准确性、规范化;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在落实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着力拓宽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满足社会公众和有关从业单位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