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防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价格由市场竞争机制自行确定,我办暂不发布信息价格。自2020年7月1日起,凡在我省范围内签订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合同,均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工程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特此通知。
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
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
关于开展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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