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防办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430S00/2020-007470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20-01-21 08:01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湖南省人防办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省人防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按照《湖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围绕高质量发展,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切实提升服务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省人防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省人防办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并明确专人为联络员。党组会、办公会多次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强调要加强统筹协调、规范公开流程、严格督查考核、落实保密规定,区分涉密与非涉密内容,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信息公开

1.推进办事服务信息公开。梳理服务事项,省本级仅保留“权限内单独修建人防工程的设计审查、开工报告批准、竣工验收备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监理乙级以下资质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对保留的事项减环节、压时间,重新调整许可流程,精简许可文书,完善实施清单并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发布,事项均可在省办门户网站“办事服务”栏目、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在线咨询,省本级非涉密事项一网通办率100%。落实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求,省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

2.推进工程建设审批改革信息公开。完善单建式人防工程审批职能,参与制定《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法》,并在门户网站公开。出台并发布《关于开展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检测工作的通知》(湘防办发〔20196号),公开检测方式、检测范围、检测标准和工作要求。

3.加强监管信息公开。梳理全省人防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对应的监管事项,形成目录清单(共计监管事项16个、监管事项子项42个),并对所涉及的行政检查事项,编制检查实施清单及行为要素,按统一标准录入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建立信用管理制度,起草《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试行)》,并公开征求意见,明确失信行为标准、处理流程、结果运用、救济制度等内容,加强人防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和事中事后监管。

(三)加强重要政策公开和解读

1.严格执行《湖南省人防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于人防政策调整、重点项目建设、规范性文件制定等重大问题,都经过调查研究、专家论证、意见征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民主决策和公示公开程序。

2.修订规章主动公开征求意见。2019年,组织修订《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修订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公开征集意见,听取公众建议;到长沙、衡阳、岳阳等地开展立法调研,召开市直部门、县直部门和人防工程投资代表人座谈会,征求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对此次修订工作的意见建议。新修订的《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97号),于202011日起正式实施。

3.及时开展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将解读工作与政策性文件出台同组织、同部署,及时开展省政府令第297号的解读工作。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省人防办门户网站、湖南人防微信公众号、红网发布解读文件,并在新湖南客户端、华声在线、湖南日报同步刊发。同时,编印省政府令第297号宣传单行本,向全省人防系统、相关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发放。

4.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设了一批开放式人防宣传教育场所,开展湖南人防知识普及网络竞赛,制作MG动画形式公益宣传微视频。结合“5.12”“11.1”等节点,采取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册、设置知识展板等开展宣教活动,“5.12”防灾减灾日当天,开展各类活动127场;“11.1”防空警报试鸣日,向市民发送试鸣信息300万条,增强民众国防意识和人防观念,提升防护技能。

(四)加强公开平台和制度建设

1.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坚持门户网站以政务公开、服务企业和公众为宗旨,强化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1914号)等文件要求,完成我办门户网站后台迁移工作,并做好信息发布、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日常运行管理。全年主动公开发布信息367,发布规范性文件2个,受理回复各种网上交流平台咨询投诉30件。

2.利用政务新媒体推进公开。加强与湖南日报、红网等媒体合作,开设“人防频道”,开通“湖南人防”微信公众号,开展人防政策法规解读、防空防灾知识技能宣传和互动交流。自20197月份开通以来,“湖南人防”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各类信息108条。

3.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发布《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将信息发布纳入省人防办对各市州人防办绩效评估、对机关各处委和直属单位目标管理内容,严格督促考核。落实《省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省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省人防办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制度,所有信息一律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办领导审签后才能上网发布,切实把好信息质量关和安全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4

规范性文件

  2

 2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0

 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0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0

25.785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务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人防的国防战备属性,人防部门许多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不宜公开或不宜主动公开,导致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有限。今后,我办将在落实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努力拓展公开内容,加大政策解读、互动交流、调查征集力度,积极开展在线访谈,通过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丰富公开形式,增强吸引力,提升公开质量。

2.网站管理水平需要提高。2019年,因机构改革等原因,全省人防系统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均有所调整,网站信息发布数量较上年有所下降,少数栏目更新量较少。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加强网站管理,进一步细化分解网站信息公开各栏目内容保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提高信息更新的数量与质量;加强考核评估,优化绩效评估网站信息报送考核指标,每季度通报信息采用情况,增强机关处委、直属单位和市、县人防部门参与省办网站信息公开发布的积极性、主动性;严格信息审核发布,在落实信息审核发布流程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信息审核发布效率。

3.新媒体传播度、影响力有待增强。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媒体合作力度,继续与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深度合作,利用网络媒体力量发布人防政策法规、训练演练、防空防灾知识。进一步丰富“湖南人防”微信公众号内容与形式,开展线上、线下互动,打造传播格局,巩固传播效果,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热情,增强用户体验,力争订阅量明显增长。推广播出人防知识系列动画片,抓好防灾减灾日、国防教育日、警报试鸣日等重大时间节点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民众的防空防灾知识技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