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新建汽车加油加气站缴纳人防异地建设费

湖南省人防办网站 rfb.hunan.gov.cn 时间:2015-11-30 10:11 【字体:

标题:

咨询新建汽车加油加气站缴纳人防异地建设费

来信时间:

2015-11-27

来信人:

294077389@qq.com

来信内容:

 新建汽车加油加气站需要缴纳人防异地建设费吗?有什么依据?

答复:

    你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支持。由于你所咨询的内容较简单,我们无法给予详细的精准的答复,在此将相关人防法规政策告之,若仍有疑问欢迎将问题进行详细描述后再次咨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四条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根据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并与地面建筑同步设计、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新建汽车加油加气站属于新建民用建筑,应修建防空地下室。

   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五条 新建民用建筑因下列条件限制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应当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出易地建设申请:(一)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三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二)按照规定标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小于地面建筑主楼首层的面积,且基础和结构处理困难的;(三)因流沙、暗河等地质条件限制不宜修建的;(四)因建设场址所在区域的房屋或者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五)不符合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易地建设书面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不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得批准易地建设。《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六条 易地建设申请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所以,新建汽车加油加气站若申请易地建设并获得批准,应当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具体操作细则请参照《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和《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人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4﹞60号)。

答复部门:

省人防办法规与稽查监督处

答复时间:

201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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